SIYB(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創業培訓即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國際勞工組織合作,于2001年引入中國的創業培訓項目。法律知識作為創業教學中的一個重要內容,相對而言比較枯燥,卻是創業前作為一個準老板,必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法律實訓總結【五篇】【精選推薦】,供大家參考。
法律實訓總結范文第1篇
【關鍵詞】創業培訓;
法律知識;
教學方法;
有效運用
SIYB(創辦和改善你的企業)創業培訓即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國際勞工組織合作,于2001年引入中國的創業培訓項目。法律知識作為創業教學中的一個重要內容,相對而言比較枯燥,卻是創業前作為一個準老板,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環節。它要求創業培訓講師在充分了解、熟悉相關法律知識的前提下,引導參加培訓的人員去領會法律知識部分的要點,并在創業實踐中有效的使用,以維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
一、現實中創業培訓法律知識教學中的誤區
(1)簡單問題復雜化。SYB(創辦你的企業)作為SIYB創業培訓中的培訓模塊之一,就是告訴創業者在創辦企業的過程中應該考慮哪些問題,讓創業者在未來創辦企業前能對未來企業有一個整體的了解與把控。就法律知識部分而言,涉及到具體的法律問題,創業者可以向講師或專業人員咨詢、解決。教學中,要求創業培訓講師充分引導學員,讓其去領會知識點,并對未來企業的有關法律部分內容做出決定。實際的創業培訓教學中,部分講師總以為多講、深講可以幫助學員更好的了解法律內容,將創業培訓講成了學歷教育,結果實得其反,學員越聽越糊涂。(2)“簡單”問題簡單化。個別講師認為法律知識枯燥難懂,自己本身對法律知識也不太明白,教學中出現照本宣科。出現一個人講,全體學員看教材聽,整個教學部分死氣沉沉,且不說與創業培訓教學的宗旨相悖,就教學效果來說很不理想。
二、創業培訓中法律教學方法有效使用思考
創業培訓中法律知識部分教學中,講師應該做到有效“引”,讓學員“能去悟”,激發其積極主動性學習相關法律知識。(1)“引”?!耙本褪恰坝行б龑А?。在創業培訓法律知識教學中,講師要根據成人學習功利性強的特點,教學設計時,開始由法律教學案例引導出相關的法律后果,吸引其去關注引起法律后果的成因,讓其“自迫”去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2)“能去悟”?!澳苋ノ颉本褪菍W員在明白“簡單”的法律知識后,“自迫”去了解相關的法律內容,積極去思考法律的每一個規定對自己未來企業的影響,從而對未來企業作出判斷,并做出合適的決定?!澳苋ノ颉钡那疤崾亲寣W員明白“簡單”的法律知識哪些對自己未來企業有用,所謂的“簡單”法律知識就是教材中與教學中引導學員了解到的、簡單的、可能是其未來企業需要的法律知識。(3)“精”與“簡”?!熬本褪且髣摌I培訓講師對相關創辦微小企業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做到“精通”?!昂啞本褪且髣摌I培訓講師在法律知識的講解過程中,做到簡明扼要,變講解的角色為主持人的角色。創業培訓中只有講師做到對法律知識的“精”與教學中的“簡”相結合,做好主持人,“引導”學員參與教學其中,才能促使學員“能去悟”,才能使教學取得一個好的效果,做到事半功倍。
三、創業培訓中法律知識部分教學設計
法律實訓總結范文第2篇
一、工作進展情況及主要亮點
目前,6家單位都完成了本部機關層面重點涉法崗位防控指引編制,大慶石化、西南油氣田和四川銷售還全面或部分完成了基層單位指引編制;
各單位均程度不同地開始組織指引培訓和實施工作??偨Y6家單位工作組織及推進情況,主要有4個方面的亮點:
一是各單位對法律風險崗位防控工作認識比較到位,并給予了高度重視。大家普遍認為,將法律風險防控要求對應到崗位、落實到人頭的思路,較好地解決了“有思路沒抓手”,“有要求沒落實”等問題,對提高崗位員工法律意識和技能、依法規范崗位履職行為、從源頭避免違法違規事件具有重要意義。為確保工作有效開展,6家單位研究制定了推進方案,組建了工作團隊,企業總法律顧問和法律機構負責人定期組織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點問題,在工作上投入了較大精力。其中,吉林石化邱克副總經理、西南油氣田康建國副總經理、四川銷售劉華治總會計師多次組織專題會議,部署、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各類問題,在工作組織、橫向協調和督促指導等方面較好地發揮了作用。
二是在加強法律與業務融合方面采取了很多切實有效的措施,并見到了較好的效果。6家單位將加強法律部門與業務部門的溝通聯動貫穿于法律風險崗位防控工作的全過程,通過組織業務人員開展法律風險寫實、法律人員與業務人員“一對一”訪談、要求業務部門明確法律風險崗位防控分管領導和聯絡員并定期聯席會議等措施,較好地調動了業務部門的積極性,避免了法律風險防控與業務管理“兩張皮”的情況,確保了工作的實效性。
特別是通過吉林石化人事、財務、商務、安全環保等部門負責人在座談會上的發言,我們切實感受到這些部門對法律風險崗位防控工作高度認同,并已經將其作為本部門一項重要的常規性工作,針對主要風險源點采取了很多管理舉措,有的已經見到了初步效果。四川銷售營銷處、質量安全處、財務處、加油站管理處等相關處室負責人,不僅對法律風險崗位防控工作非常重視,而且能夠熟練掌握業務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體現出較高的法律素質,從一個側面也反映四川銷售在加強法律與業務融合上已初步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三是在指引培訓和實施上結合自身管理實際做了大量探索實踐工作,指引培訓和實施工作有了一個好的開端。大慶石化結合普法工作,按照組織自學、集中培訓和組織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加強指引培訓,先后于今年3-4月份對機關200余名重要涉法崗位人員分兩期組織了集中培訓,對二級單位相關人員組織了法律風險防控知識考試,提高了相關人員法律風險防控意識和技能。
吉林石化從持續加強現代企業法治理念培育入手,積極營造依法經營管理氛圍,在此基礎上通過綜合培訓、法律專業培訓、處室業務培訓三個層面抓實抓好指引培訓工作,按領域組織編制交易、勞動、工程建設等專題培訓教材22套,舉辦培訓班36期,培訓重點涉法崗位人員4100人次。在各業務部門建立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法律協管員負責法律風險崗位防控工作綜合管理、相關涉法崗位分工負責的法律風險防控實施機制。為確保防控要求落實到位,吉林石化組織442名重點涉法崗位員工簽訂了遵守指引的書面承諾,同時將法律風險防控納入公司績效考核體系,實行“月度量化考核、季度總結講評、年度嚴格兌現”。
西南油氣田將法律風險防控培訓確定為公司20__年“每月一講”第5個專題,對機關各處室和成都片區單位的法律人員和重點涉法崗位人員共160余人組織培訓,宣貫了公司法律風險防控工作制度,提出了法律風險崗位防控指引實施的具體要求。截至6月底,西南油氣田公司機關和二級單位通過現場和視頻會等形式積極開展法律風險防控培訓,共培訓員工2500余人次,培訓基本覆蓋公司和二 級單位兩級機關重點涉險崗位。
四川銷售將法律風險崗位防控指引培訓和考核納入公司技術“大比武”活動安排。從2月份開始,四川銷售以法律風險崗位防控指引為主要培訓教材,組織法律崗位人員加強學習。6月8日,四川銷售舉行法律崗位“大比武”活動,組織25家地市分公司的49名法律人員進行了法律風險防控知識競賽,對成績優秀者進行了表彰。
四是組織重大風險專題研究,進一步深化了對法律風險防控的認識。特別是大慶油田成立項目組對法律風險概念、特點、分級分類、管理模式等進行了系統研究;
同時針對油田土地補償爭議糾紛頻發的實際,重點分析了地震勘探業務土地補償重大法律風險防控問題,研究制定了具體防控措施,并結合業務實際形成了操作手冊。這些研究對今后更好地開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法律風險崗位防控工作從去年5月份全面啟動到現在已有一年多時間。對前一階段的工作,在肯定6家單位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的同時,我們也看到,不同單位工作開展不平衡的問題比較突出,同時6家單位還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共性問題,比較突出的包括:
一是指引質量有待提高。尤其是遺漏重要法律風險源點和重點涉法崗位;
法律風險源點與崗位對應不準確,“張冠李戴”;
防控措施過于原則,不少是籠統的、抽象的、目標性的要求,缺乏操作性等問題依然存在。如有的單位現有指引僅涵蓋部分機關部室和少數崗位,且重要涉法崗位局限在科員層面,未包括科級、處級崗位,在覆蓋面上有較大欠缺,難以很好地滿足防控法律風險的客觀需要。有的單位編制的指引,部分處室僅有處長崗一個涉法崗位而沒有其他涉法崗位,部分處室僅在工作人員層面有涉法崗位而沒有處長崗,除極特殊的例外情況外,明顯與管理實際不符。
二是對指引培訓工作,有的尚未開展,有的只停留在面上而缺乏針對性。有的單位在指引培訓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做的工作相對較少。其他單位組織的指引培訓活動,形式以集中講座為主,內容以講解法律風險崗位防控的意義和基本要求為主。這些活動是必要的,但僅僅在面上泛泛地提出一般性要求,沒有將培訓工作落實到具體崗位,難以使相關崗位人員真正掌握本崗位法律風險防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三是在實施檢查、測評等方面沒有形成長效機制。雖然部分單位在指引實施檢查、測評方面有了一些實踐,但總體處于持續探索階段,在如何更好地發揮業務部門作為防控主體的作用、如何加強法律部門對指引實施的支持和督促等方面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常規管理模式和制度性保障。
四是部分單位在向基層單位延伸上抓得不緊,效果不明顯。部分單位法律風險崗位防控工作仍然停留在機關層面,沒能及時向基層單位延伸,工作節奏略顯緩慢,影響了整體工作效果。
三、下步工作重點
根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上述問題在大部分地區企業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關注并著力解決。針對這些問題,下步重點要抓好以下5方面的工作:
一是,組織地區企業持續優化法律風險防控指引,要求地區企業結合油氣田、銷售企業指引示范文本,根據業務發展及崗位調整等情況,不斷組織指引修訂完善工作,解決法律風險源點與崗位職責不匹配、防控措施操作性不強等突出問題,切實提高指引質量。
二是,組織地區企業開展“自上而下”、“一對一”的指引培訓工作,基本思路是上級崗位要按照管理隸屬關系,對下屬涉法崗位逐條講解指引內容,確保其熟練掌握指引各項要求。
三是,組織地區企業根據本單位實際,按照法律與業務融合、科學高效的原則,加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指引實施檢查和測評機制。
法律實訓總結范文第3篇
今天,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國土資源廳、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廣電局共同召開這個會議,會議的主要議題是進一步研究和部署在全省縣(市、區)、鄉(鎮)、村級干部中開展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參加今天會議的除本系統的分管同志外,還有省、市級五部門負責培訓活動的負責人和聯絡員,在會上將作具體指導。他們是:省委組織部組織處副處長章偉、省委宣傳部宣傳處調研員陳文華、省教育廳法規處處長薛曉飛、省司法廳法制宣傳處處長秦小平、省廣播電視局宣傳管理處副處長林勇毅。我代表省國土資源廳,對省、市五部門同志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致以衷心的感謝!
現在,我先講幾點意見,供大家參考。
一、我省“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啟動良好
去年12月25日,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土資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國家廣電總局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開展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中共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兼組織局局長傅思和,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翟衛華,教育部黨組成員、部長助理楊周復,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胡占凡先后講了話。會議要求,要站在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認識開展基層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真抓實干,抓好這件打基礎、利長遠的大事,推進培訓活動廣泛深入開展。
按照中央六部委《關于開展全國縣(市、區)、鄉(鎮)、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通知》和全國電視電話會議的精神,年初,我省六部門聯合決定,今年在全省縣(市、區)級領導干部和鄉(鎮)、村級基層干部中開展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這項活動啟動以來,在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司法廳、省廣電局的重視和支持下,我省目前已進行了幾項準備工作:一是省級六部門聯合出臺了全省的培訓活動實施方案,確定了相關部門的分管領導、聯絡員。二是成立了全省“宣傳教育培訓活動”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全省“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日常工作。三是成立了全省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講團,并制定了宣講團的工作方案。四是為了使宣傳教育培訓更有針對性,省廳結合浙江實際,開展了地方性補充教材的編制工作。據了解,各市也積極行動,作了不少基礎準備工作。
二、進一步深化對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認識
我省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目的是要把節約和合理利用國土資源的法律法規武裝每個縣(市、區)、每個鄉(鎮)、每個村的主要負責人,使他們增強國策意識、法治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增強科學的保護和保障能力,增強依法行政和管理能力,增強維護國家利益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能力。這是貫徹十七大精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國土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持續保障能力的重要舉措。開展這項活動,符合我省實際,十分必要。
一是國土資源形勢依然嚴峻,保護和保障問題依然是國土資源工作面臨的難題。人多地少,耕地后備資源少,優質耕地更少,礦產資源也十分貧乏,這是我省的基本省情。全省人均耕地面積僅0.5畝,人均擁有的耕地已經比聯合國糧農組織確定的0.8畝的警戒線要低。在這個形勢下,我們如何保質保量地保護好耕地和基本農田,堅決守住我省耕地保有量3084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2711萬畝這兩條紅線,確保我省糧食安全,這一任務十分艱巨。同時,我省人地矛盾突出,土地資源緊缺與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用地需求矛盾日益凸現。據我省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測算,**至2020年全省各行業建設用地需求量與可供量之間缺口217萬畝,滿足度只有64%。
二是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問題需要進一步大力推進。一些地方閑置浪費、低效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國土資源粗放低效利用問題沒有根本解決。比如,我省城鎮建設用地和農村建設用地兩頭擴大,**年底,我省農村居民點人均建設用地已達166平方米,比1996年底的人均122平方米擴大了44平方米,增長了36%。
三是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居高不下。據統計,**年,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共發現土地違法案件15000多件。違法主體有企業、村集體、個人,甚至有縣(市、區)、鄉(鎮)政府和村組織。同時,違規違法用地正在向農村基層蔓延。很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比較缺乏,法律意識不強,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自覺性不強。
四是地質災害防治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我省地質災害種類多,分布廣,發生頻率和災害損失呈上升趨勢。全省突發性地質災害易發區面積約6.6萬多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面積的65.5%,其中高易發區6500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面積的6.4%。目前,初步查明突發性地質災害及隱患點6700余處,其中威脅居民的地質災害點4000余處,受威脅人口13余萬人。杭嘉湖、寧奉、溫黃、溫瑞平蒼等沿海平原發生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此外,我省目前共有3500家礦山企業,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有待進一步整頓和規范。
由此可見,要實現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持續科學發展,唯一根本途徑是貫徹落實基本國策,做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和切實嚴格保護耕地。
**年底,省委、省政府召開高規格的全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會議提出,要把保護耕地與保障發展有機統一起來,把破解瓶頸制約與轉變發展方式有機結合起來,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全面加強土地管理工作,切實做到珍惜每一寸土地,從嚴從緊管好每一寸土地,配好用好每一寸土地。按照這個要求,并結合省委**年—2010年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訓規劃和我省的“五五”普法規劃,來開展國土資源法律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各有關部門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促進。通過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第一,要改變國土資源“一家管多家用”這種局面,要落實共同責任,由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都一起來做好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第二,要從主要靠監督管理轉到既抓管理又抓教育,通過兩手抓,更有效地來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第三,要從“單槍匹馬”的執法,轉到著眼于調動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守法、依法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上來,達到既治標又治本的目的。
三、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好“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我省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各級黨委、政府及五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下,采取得力的措施,完成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各項任務,并努力達到預期效果。
這次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任務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任務重。主要是涉及面廣、規模大。據初步統計,全省大約有66000多人納入培訓范圍。二是時間緊。按照中央六部委的要求,整個活動從今年1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為組織動員、教育培訓、總結驗收三個階段。其中3月至10月為教育培訓階段,11月至12月為總結驗收階段。三是要求高??偨Y驗收有三條“硬杠子”:第一條是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2天;
第二條是各基層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3天;
第三條是各地培訓人數不少于應訓人數的80%。這三條“硬杠子”是中央國家六部委提出的要求,也是今后對各省考核的標準之一。四是分級負責。省一級負責培訓縣(市、區)領導干部;
市一級負責培訓鄉(鎮)領導干部;
縣(市、區)一級負責培訓村級干部。
根據以上四個工作特點,要搞好這次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我們要抓住抓好以下七個環節:
第一、要抓好啟動?,F在省級培訓活動的實施方案已下發,今天的會議后,各地要抓緊啟動。啟動工作要做好五件事:一是搞好調查摸底工作,包括培訓人員的基本情況、采取哪些培訓形式等。二是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操作性強、效果好的實施方案。三是加強領導。各市、縣(市、區)國土資源局黨委要把這項培訓工作列入今年重點工作,一把手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處室(科)共同參與,形成強有力的組織機制。四是建立六部門密切配合、分工負責的協作機制。五是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落實教育培訓經費,為培訓活動提供保障。嚴禁向培訓人員收取費用。
第二、要抓緊組建宣講團,抓好師資培訓。各地要抓緊組建市、縣兩級“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講團”,要選聘實踐經驗豐富、理論水平較高的同志擔任教員。省宣傳教育培訓活動辦公室計劃在3月份舉辦一期師資培訓班,對市、縣兩級宣講團人員進行培訓。
第三、要明確培訓重點內容。要把握好三個方面的培訓內容:(一)重點宣講黨的十七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國土資源管理的大政方針,尤其是堅守我省耕地保有量3084萬畝,基本農田保護面積2711萬畝這兩條紅線,確保我省糧食安全的重大意義。(二)重點介紹和普及與基層干部群眾生產生活和實際工作密切相關的國土資源法律法規。(三)重點講述經常發生在基層的各種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及其法律責任,通過典型案例分析認清其危害性。由于各地的情況不一樣,要結合當地國土資源形勢、國土資源工作的實際和基層干部的思想實際,有針對性地確定培訓重點。
第四、要注重創新形式,在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在講授內容上,注重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好記管用。在“面對面”宣講中,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用事實說話、以典型為例,使廣大基層干部坐得住、學得進、聽得懂、記得牢。要探索教育培訓的新方式,積極采用研討式、案例式、互動式等培訓方式,通過開展專家講座、座談交流、現場考察等,增強教育培訓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訓質量。要充分利用黨校、行政學院等干部培訓教育陣地。在培訓中要堅持四個結合:一是堅持系統性講解與針對性輔導相結合。二是堅持宣講者與基層干部雙向交流相結合,要結合培訓對象的職責和工作實際,就基層干部提出的各種問題,與他們開展面對面的交流。三是堅持政策解釋與案例分析相結合。四是堅持政策宣講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扎扎實實地幫助基層干部增強國土資源的法律意識,實實在在地幫助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解決后顧之憂。
第五、要抓好督導和考核。督導是日常的督導,考核主要集中在11至12月。省、市兩級宣傳教育培訓活動辦公室要對各地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進行督促指導,及時了解掌握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經驗交流,進一步推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開展。
第六、要抓好輿論宣傳。這個活動深入到縣(市、區)、鄉(鎮)、村,輿論工作非常重要。各地要適時開展對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的宣傳報道,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及網絡媒體的主渠道作用,做到“報紙有文章,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網絡有信息”,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培訓活動的先進典型和成果,不斷促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取得更大的成效。
法律實訓總結范文第4篇
【關鍵詞】預備法官 定位 目標 復合培訓模式
當前,法官的職業化、精英化已經成為我國司法改革的重大議題之一。為推進法官的職業化、精英化,我國相繼建立了相應的“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法官遴選制度”和“預備法官培訓制度”,試圖通過制度上的設計和把關,確保高素質法律人才進入法官隊伍。其中,預備法官培訓制度盡管推行較晚,但也已經成為我國初任法官任職的必經階段。
定位與比較:預備法官培訓何為
目前,盡管預備法官培訓已經成為初任法官任職的一個必經階段,但是,作為一項制度而言,它究竟在何種層面、多大程度上發揮什么樣的作用,對此仍然沒有清晰定位和明確界定。這直接導致了預備法官培訓在現實中流于形式,發揮不了其應有的作用。
定位問題:形式標準還是實質標準?毫無疑問,在我國,通過預備法官培訓是成為一名法官的重要一步。按照我國《法官法》、《法官培訓條例》的要求,只有通過預備法官培訓并且合格,才能達到初任法官的任職標準。然而,細致考察相關法條及其現實運作,不難發現,預備法官培訓作為初任法官入職的必經程序,有淪為形式之嫌。按照目前的定位,預備法官培訓制度承擔的是對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被法院錄用并已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資格證書的人進行培訓的職責,作為培訓的對象,這些人在培訓之前事實上已被錄用,預備法官培訓不過是履行程序而已。這種“先錄用,后培訓”的機制①,事實上使預備法官培訓變成一種單純的任職前培訓。由此,在現實中,預備法官培訓在法官入職過程中不過是一個形式標準。
預備法官培訓僅僅作為法官入職的形式標準,這既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也不能承擔培養合格初任法官的任務。實際上,預備法官培訓是要使培訓對象完成從非法官到法官的角色轉換。因此,在制度定位上,預備法官培訓不僅僅是一個形式上的必經程序,而應成為一個更具實質性的制度設置和硬性標準。這就需要對預備法官培訓制度作出更為清晰準確的定位。首先,在關系定位上,應對當前法官入職的三大制度之間的關系進行重新定位,提升預備法官培訓制度相對于其他兩種制度的重要性。以改變目前“先錄用,后培訓”的法官入職模式。其次,在自身定位上,不僅應明確預備法官培訓制度作為必經程序的形式意義,更應明確它對于法官角色轉換的無可替代的實質性意義。最后,應該明確規定未通過預備法官培訓的后果,甚至要求一定的淘汰率。只有通過這種重新定位,才有可能使之從一個必要的“擺設”,變成一個可以發揮實質性把關作用的至關重要的制度。
區分與比較:預備法官培訓何為?盡管在定位上已經明確了預備法官培訓是要完成從非法官到法官的角色轉換和質變,但對于這種轉換本身,人們仍然存在很多疑問。有必要對法學院教育和預備法官培訓進行區分和比較,從而明確預備法官培訓是要干什么、能干什么,更具體地把握和定位它在從非法官到法官的角色轉換和質變中的作用和意義。
可以把法學院教育和預備法官培訓看成是兩個相互銜接但定位各異的制度。作為“制度”的法學院②,其功能和定位在于要把一個法律的門外漢變成一個新生的法律人,為各種法律職業培養合格的法律人才。我國的法學院教育盡管存在是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的爭論,但一般來說其目前的教育模式是素質教育和職業教育的結合。其素質教育著眼于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和能力;
其職業教育主要還是一種法學知識體系的教育,體現在對十三門法學主干課和若干選修課的教學和講授,著眼于對相關理論知識的講解和法律規則、條文的詮釋。
與法學院教育不同,預備法官培訓在定位上,既與之相銜接,又相互區別。與法學院教育的銜接在于,它所面對的對象是一個“半成品”,這一半成品在經歷法學院教育后已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識、法律技能、法律思維和法律倫理。預備法官培訓是要在這一半成品的基礎上加工成為己所需的成品,而非重起爐灶。而與法學院教育的區別在于,它與之相比,應該是一個不同的階段,承擔著特殊的使命,即把一個具備一定法律素養的人進一步轉變成一個合格的法官。因此,如果法學院教育是一個蓄能池的話,預備法官培訓就是要把它轉化為現實的能量加以輸出。預備法官培訓在此過程中要實現何種轉換?可能大致涉及到三個方面:從知識到能力的轉換,從理論到實踐的轉換,從潛在法律素質到專業法律身份的轉換。通過這種轉換,從理想狀態來說,一般法律人被塑造成特定的法律身份,并具備了與身份相對應的知識、經驗、能力、道德。
目標分析: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法官
既然預備法官培訓的制度定位在于完成從非法官到法官的實質性轉變,從而為國家培養合格的法官,那么,需要進一步探討的是,作為目標,何謂合格的法官?
對法官的規范性要求和經驗性要求。何謂合格的法官,涉及對法官的看法和要求。在這一點上,學者蘇力的觀點特別具有啟發意義。③蘇力認為,討論合格的法官應該區分理想中的法官和現實中的法官。理想中的法官,大致是從各種有關法官的理念、概念和定義中推演出,或是從世界歷史上的眾多杰出法官或準法官(裁判者)或者有關這些“法官”的故事中歸納抽象出一個理想的法官形象,抽取理想法官的一系列必備要件,然后按照這一理念來衡量和要求現實生活中的法官,為今日中國的法官樹立一個應當追求的楷模。而現實中的法官,在蘇力看來,現實中擔任法官的都是普通人,總是生活在具體社會中,會受具體社會、政治法律和知識制度條件的制約,都要解決特定社會中的具體問題。
蘇力的觀點對于我們的討論很有啟發性。在我看來,預備法官培訓要培養的法官既要符合對法官的規范性要求,也就是說,符合對法官的普遍性要求,在這一點上,無論是英國、美國、日本還是中國的法官都是一樣的;
另一方面,也要符合對法官的經驗性要求,在特定時空中,在不同的社會中,關于合格法官的標準也就存在差異。正是在這一意義上,一個日本或美國語境中的好法官,在中國不一定能成為好法官。
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法官?就當下中國而言,一個合格法官可能意味著以下一些要求:
第一,理論與實踐的融通。參加預備法官培訓的學員,一般來說都具備了一定的法學素養和理論知識,包括使用法言法語,掌握法律知識、法律技術、法律思維。但光有法學知識乃至法律信仰,還遠遠稱不上是合格的法官。蘇力就提醒我們注意兩種區別,即法學知識與司法知識的區別,以及精密理性與實踐理性的差別。④相對于通過法學教育習得的法學知識,司法知識是指法官在司法實踐中逐步積累起來的對司法有參考指導意義的某些經驗和技術。這種知識處于法學教育的視野之外,卻實實在在地在現實司法審判中發揮著更為重要的作用。同樣,在法學院我們學到的更多是從前提到結論、從規則到事實的純粹邏輯推演,但在司法實踐中這可能更像“紙上談兵”,實踐理性的前提就是要在實踐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求對現實經驗有高度的默會和掌握。要培養合格的法官,其著眼點就不在于理論,而在于實踐經驗,在于對在中國特定社會中所獲取的審判經驗的傳承和實踐素質的提高。
第二,知識與能力的結合。我們所需要的法官,不僅要具備法律知識,熟練運用法律處理具體案件,更重要的是,要具備化解糾紛、解決問題的能力。在當下中國,強調法官的能力絕非一種夸夸其談,這完全是由中國所處的轉型社會所決定的。眾所周知,歷史上,法律的穩定性和變化性一直是一對矛盾。但是在一個高度成熟和相對穩定的社會中,法律的確定性一般會比較高,法官相對來說就更加按部就班;
與之相對,在一個劇烈轉型的社會,法律的確定性會受到嚴重沖擊,法官就不得不更多地利用自身的決斷來彌補和克服法律和現實社會之間經常會出現的差距,盡可能作出他認為公正合理的判決。當下中國作為轉型社會就是一個高度復雜的社會,利益分化日益加大,城鄉二元結構、東西差異、陌生人社會和鄉土社會交織,這都是法官所面對的現實中國,這就要求法官具有高度的社會理解力、洞察力,解決問題時必須綜合運用法律智慧、社會智慧甚至政治智慧。
第三,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的結合。法官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行使著國家的權力,勢必經常面臨各種各樣的誘惑,能否經受住考驗,關系到法官的形象,關系到法院的形象,也關系到國家公權力的形象。因此,對法官而言,僅僅具備職業技能、職業能力是遠遠不夠的。尤其對中國法官而言,一方面目前其自身地位和金錢狀況使其更難以防御外界的各種誘惑,另一方面中國特有關系社會的存在、人情和面子觀念,都充當了外部壓力和助推力;
更有甚者,中國法官缺乏制度上的防火墻來實現有效隔離,因此形勢更為嚴峻,職業道德對中國法官來說具有更重要的含義。
宏觀重構:幾點制度構想
基于其制度定位以及對中國語境下培養何種合格法官的目標分析,預備法官培訓制度在宏觀上需要若干改進乃至重構,才能滿足其制度定位和目標需求。
復合培訓模式的建構。目前我國預備法官培訓尚未形成統一模式?,F有的預備法官培訓機制很難滿足上述目標定位,因此,完全有必要在制度上明確建立分階段的復合培訓模式。這種復合培訓模式可分為三個階段:一是集中培訓階段,二是在職培訓階段,三是總結評估階段。
集中培訓為目前所通行,在此不詳述。但需強調幾點:在師資上應以有經驗的法官包括基層法官為主,還要加上社會學、政策學等其他領域的專家學者;
在授課內容上,除了司法技能、司法倫理等方面外,還應涉及宏觀層面對中國轉型社會的分析,微觀層面如心理學知識的傳授;
在授課方式上,也應綜合多樣??偠灾?,注重實際能力培養而非專業知識傳授。
在職培訓時長可設為一年。首先,在職培訓應在各基層法院進行。因為學員在基層法院能接觸到最豐富、多樣的案件形態和基層社會的風土人情;
同時也有助于形成一項輔的制度,即各級法院錄用的人員都應有一年的基層法院經歷。其次,作為預備法官培訓制度的重要構成環節,必須被嚴格納入到統一的管理體系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職培訓采取專門導師制,由基層法院有經驗的法官擔任導師,進行手把手的經驗傳承。
復合培訓模式的最后階段就是總結評估階段,這類似于“畢業答辯”。其目的主要是考察前兩個階段的培訓效果,總結培訓所取得的成績,最終在制度上評估學員是否達到了初任法官的標準。
規范而有效的統一測評和考核制度的確立。除了復合培訓模式的建構,要確保預備法官培訓制度發揮更具實質性的作用,就必須建立規范而有效的統一測評和考核制度。
與復合培訓模式相適應,預備法官培訓的統一測評和考核制度也應該是分層次、分階段的。第一是日常層次的測評和考核。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集中授課階段,主要包括平時成績和筆試考試;
二是在職培訓階段的考核,包括經常穿插性的考察、摸底,以及導師的打分和評語。第二是最終層次的考核,它發生在總結評估階段。首先,應該由省級培訓機構組成專門的預備法官考核委員會;
其次,考核的形式是,結合學員日??己怂玫钠綍r成績,對學員進行最終的答辯和評估;
最后,考核結果是,通過預備法官考核委員會的總結評估的,頒發預備法官培訓“合格證”,獲得法官的正式入職資格。
組織架構的完善。目前我國法官培訓的組織架構,根據《法官培訓條例》第九條規定,主要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國家法官學院及其分院,高級人民法院設立省級法官學院、法官進修學院、法官培訓學院等法官培訓機構。從組織架構上來說,這一規定過于籠統,至少有三個方面有待細化:
第一,就各級法官學院的關系和分工來說,我們認為,就預備法官培訓這一領域而言,國家法官學院應當將權力下放并逐漸退出。理由如下:首先,國家法官學院作為最高的法官培訓機構,應專注于全國性的、高級別的法官培訓事務,以及擔負起指導之責(包括對預備法官培訓的一般性指導),而預備法官培訓則由各省級法官學院來承擔。在二者之間基于性質和地位應有更明確的權限和分工。其次,我國各省情況不一,差別很大,對法官的要求和標準由此也不一樣。在此前提下,由各省法官學院各自負責預備法官培訓,把握好合格法官的判斷標準,極為必要。最后,如果預備法官培訓的在職培訓應在基層法院進行,那么,從管理的角度,由省級法官學院負責更為可行,國家法官學院事實上是鞭長莫及。
第二,在各省法院系統內部,有必要提升省法官學院的地位和權限。在現行體制內,簡單地來說,需要提升地位、增強權限、促進合作。提升地位,在現有權力配置序列下,可能較管用的是,由省高院主管人事方面的副院長兼任省級法官學院的行政職務,這樣不僅可以在現實體制上實質性提升其在法院系統中的地位,而且也能從更為整體的角度來看待和落實預備法官培訓事務的重要性。增強權限,就是各省法官學院能有更大的權力來調動為預備法官培訓所需的一切資源。促進合作,指的是即使法官學院的權限有所加強,但在更大程度上,它需要法院其他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只有通過合作,預備法官培訓才能最大限度地有效開展。
最后,統一管理體系的有效搭建。目前的培訓管理體系相對“扁平”,也就是說,各省法官學院內部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培訓機制,但是,預備法官培訓的復合培訓模式卻要求具備一套“垂直”的管理體系,以便在在職培訓階段也能實現對學員培訓的統一管理和有效監控。由此,有必要在各基層法院設立在職培訓管理的相關部門,接受省級培訓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統一管理。
【作者單位:吉林省法官培訓學院(國家法官學院吉林分院);
本文系吉林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十專項”“法治的中國道路”部分研究成果,項目編號:2013QY001】
【注釋】
①懷效鋒,陸錦標:“關于完善預備法官培訓制度的思考”,《審判研究》,2008年第3期。
法律實訓總結范文第5篇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公務員法治理念,提高全局公務人員依法行政能力,根據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司法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區公務員法治理念主題教育培訓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決定在全局開展“學法律、提素質、正作風”法治理念主題教育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黨的十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共省委關于深化法治建設的意見》及省、市、區相關文件精神,重點以局“六五”普法規劃為抓手,大力加強全局公務員法治教育培訓,提高公務員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過硬、人們滿意的審計隊伍。
二、活動對象
全局人員。
三、活動時間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
四、實施步驟和主要活動安排
主題教育培訓活動從2013年10月份開始,到2014年4月份結束,主要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10月)。一是召開局機關全體審計人員大會,傳達《關于在全區公務員中開展法治理念主題教育培訓活動的通知》要求,宣傳開展主題教育活動的重要性,引導全局工作人員把握活動的目標、任務和相關要求,切實增強參加主題教育活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二是制定《區審計局公務員法制理念主題教育活動實施方案》,明確活動的指導思想、活動對象、活動時間、組織領導、實施步驟和工作要求。三是發揮領導帶頭示范作用,局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黨的十精神,進一步掌握和領會黨的十對社會主義法治的表述和要求,深化思想認識,提高政策理論水平。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按照全區主題教育培訓活動的要求,結合局機關各項工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務實管用的主題活動。一是開展全員培訓,結合《關于在全區公務員中開展法治理念主題教育培訓活動的通知》要求,重點培訓學習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公共行政管理以及審計法律法規。結合“六五”普法活動,鼓勵全局工作人員通過菜單式選學、網絡學習、法律法規培訓的方式參加專題學習。二是組織讀書活動,向全局工作人員推薦優秀書籍,進一步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員的法治理念,并組織讀書興趣小組活動,交流學習心得,撰寫讀書筆記。三是開展法律知識“每日一題”活動,結合主題教育培訓活動內容和大綱的要求,在加強法律法規知識學習的同時,以黨小組為單位,主動完成主題教育培訓活動“每日一題”,檢驗學習培訓效果,營造學習氛圍。四是積極組織和參加法律法規知識競賽活動。開展一次“公務員法治理念主題教育”的征文比賽活動。在加強日常學習和培訓的基礎上,積極組織局機關人員參加省、市組織的各種形式的法律法規組織的法律法規知識競賽。五是加強局機關法治文化建設。堅持法治理念主題教育培訓活動與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相結合、與公民意識教育相結合,通過局機關網站、在線等載體,加強局機關文化建設、營造機關法治文化氛圍。
(三)總結鞏固階段(2014年4月)。組織科室進行活動總結,檢查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實增強主題教育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活動有力有序有效的向前發展??偨Y局機關開展主題教育培訓活動的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區人社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公務員法治理念主題教育培訓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各科室活動開展情況的督促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精心組織好、實施好本次活動。注意發現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加強宣傳引導,為主題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